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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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4月23日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近年来,海南省陵水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刑事和解制度适用,坚持能动司法,有效化解矛盾纠纷。
高某与羊某同是工地上的工友。2021年10月13日,高某与羊某因工作问题发生口角,继而引发争执,羊某被高某刺伤。经鉴定,羊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。次日凌晨,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2021年10月29日,公安机关将案件提请陵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。审查批捕环节,承办检察官经多次调解未果,于11月5日对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对高某作出逮捕决定后,承办检察官仍然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工作,于2022年1月21日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。
该院随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,对高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并于今年1月25日对该案提起公诉。陵水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,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
2021年9月12日晚,冯某与郑某在陵水县某乡镇一KTV因琐事打架,冯某将郑某的耳朵咬伤。经鉴定,郑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。因多次调解未果,冯某被陵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对冯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,承办检察官仍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以促成和解。2022年1月28日,承办检察官主持调解,邀请了当地司法所所长、调解员到场参与调解。调解过程中,冯某家属积极向被害人郑某赔礼道歉,表示愿意赔偿经济损失,郑某解开了心结,对冯某予以谅解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,当场握手言和。同日,陵水县检察院对该案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,并于次日对冯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调解结束后,冯某家属和郑某纷纷表达了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。一场调解,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,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对检察工作的认可。
来源:检察日报